这主要是思索到目前的高物价;20公里以内,摩托车40元/次,客货车200元/次~1300元/次不等
记者昨从莆田市物价局得知,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,莆田市路途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效劳收费规范将沿用2008年出台的相关规则,这主要是思索到目前的高物价,市物价局现已通知各县区物价局及全市各相关施救效劳企业。往年6月底,本报曾报道莆田的哥小陈发作车祸后遭遇“天价拖车费”,4公里的路途被收取800元的拖车费。随后,有市民经过“市长信箱”建议规范路途清障施救牵引效劳收费。近日,莆田市物价局决议对全市路途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效劳收费展开调研,并征求相关方面见地,将于9月份制定出台新的收费政策。为一致规范莆田市路途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效劳收费规范,2008年9月3日莆田市物价局就出台《关于规范莆田市路途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效劳收费规范的通知》,试行一年。市物价局调研中觉察,从试行的状况来看,该收费规范总体状况较好,思索到目前物价处于高位运转,经研讨,决议将该文件的有效期延伸实施至2013年12月31日止。今后,20公里以内清障车拖运费,摩托车仍为40元/次;2吨以下~10吨以上货车及5座以下~45座以上的客车按不同车型,未动用吊车的,拖运费从200元/次区分至700元/次不等;动用吊车的,拖运费从400元/次区分至1300元/次。平板车未动用吊车拖运的收700元/次;动用吊车拖运的收1300元/次。超越20公里的,按以上不同车型加收拖运费6~26元/公里不等。(许爱琼)

